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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4年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考生守則 |
http://ehavn.com 2024年5月11日 來源:北京教育考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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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2.考生須在考前了解考場位置、驗證入場、考試時間等注意事項。
3.考生須攜帶的考試用品為:黑色或藍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部分有需求的科目可攜帶的考試用品為:繪圖儀器、無存儲和編程功能的電子計算器等(為考生提供考試文具的考點除外)。其他用品不得帶入考場,如:文字資料、紙張、通訊工具和具有記憶、存儲、查詢、翻譯或編程功能的電子用品等。
4.考生須使用激光打印機在A4紙上打印準考證,并不得污損條形碼;須憑準考證和網(wǎng)上報名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驗證通過后入場參加考試。
5.入場驗證時,考生須按要求出示準考證和身份證。驗證過程中,須積極配合工作人員,不得喧嘩,不得影響其他考生正常入場。如驗證不能通過,請服從工作人員安排。
6.考場指令將在考試開考前15分鐘播放(宣讀),考生須在此之前完成入場。
7.考生須按考號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監(jiān)考員核查。
8.考生須按答題要求在答題卡上作答或填涂,并粘貼條形碼。
9.正式答題前,須按照考場指令要求,使用規(guī)定的書寫工具,在規(guī)定的位置填寫姓名、考號等。除在答題卡規(guī)定位置按要求填寫或填涂相關內容外,不得在其他地方做任何標記。
10.開考指令發(fā)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11.自覺維護考試場所的秩序。在考場內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交頭接耳、打手勢、做暗號;不得有偷看、傳遞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及抄襲或讓他人抄襲等行為。
12.遇有試卷字跡不清、卷面缺損、污染等問題,須先舉手示意,經(jīng)監(jiān)考員同意后方可提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與試卷內容有關的問題。
13.考試結束指令發(fā)出時,須立即停止答題,坐在原位,等待監(jiān)考員收取全部考試材料并在準考證上簽字。經(jīng)監(jiān)考員簽字的準考證作為考生交卷的憑據(jù),請妥善保存。如考生自行交卷、未經(jīng)監(jiān)考員簽字驗收,造成答題卡遺失等后果,責任由考生自負。監(jiān)考員收齊全部考試材料并宣布離場時,考生方可退場。
14.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所有考試材料一律不得帶出考場。
15.考試過程中,涉嫌違規(guī)的考生接到《違規(guī)處理告知書》后,除被取消考試資格的考生需要離開考場外,其他涉嫌違規(guī)考生可以選擇繼續(xù)或放棄考試,但須保持冷靜,不得影響其他考生正常考試。影響考試正常進行的考生,將被取消考試資格并帶離考場。考試結束后,涉嫌違規(guī)的考生可依照《違規(guī)處理告知書》的規(guī)定,提出書面申訴。
16.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離場,因特殊原因離開考場的考生,須在考點指定的場所休息、治療或等待,考試結束后方可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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