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4〕7號)和《關于做好2025年部分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0號)等有關規(guī)定,清華大學結合外語類人才選拔和培養(yǎng)需要,制定本簡章。
一、招收對象
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的優(yōu)秀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二、招收專業(yè)計劃
清華大學2025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專業(yè)為日語。
招生計劃:不超過30人,擇優(yōu)錄取。
三、報名申請
考生需進行網上報名,在報名系統(tǒng)中填寫申請表,填寫完成后請將申請表進行打印,經所在中學核實加蓋中學公章,掃描上傳后提交(申請材料無需郵寄)。
報名網址:https://admission.join-tsinghua.edu.cn,注冊或登錄后選擇“2025年外語類保送生”進行報名。
請按照以下要求網上填寫并提交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填寫并提交者視為無效。
1.“成績信息”需由中學審核蓋章以證明成績真實。
2.“附加信息”需逐項填寫,并上傳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
附加信息包括:高中階段獲得的省級(含)以上學科競賽獎勵情況;高中階段獲得的校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高中階段參與的科學研究、創(chuàng)新實踐、文學創(chuàng)作情況;本人所具備的文藝、體育特長情況;高中階段參與的社會服務、社團活動情況等。附加信息填寫應按照系統(tǒng)內格式要求。
3.“專業(yè)申請理由”是初評的重要參考,請認真并據實填寫。
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fā)現,取消考生繼續(xù)參與后續(xù)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保送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
四、選拔程序
1.初評
對于在規(guī)定期限內申請我校保送生且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初評。初評等級分為:優(yōu)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其中“優(yōu)秀”的學生可免于參加初試,直接進入復試環(huán)節(jié);“通過”的學生可參加初試環(huán)節(jié);“不通過”的學生不能進入之后的考核評價環(huán)節(jié)。初評結果將在報名系統(tǒng)公布。
專家組將根據考生的高中學習發(fā)展特點及全過程表現,包括學業(yè)成績,語言特長發(fā)展及學科獲獎情況,課外學習及研究創(chuàng)作情況,文體特長、社團實踐及志愿公益情況,綜合獲獎及突出事跡情況,中學推薦情況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評價,給出初評成績。
2.初試
初評“通過”的學生須參加初試。初試采用筆試形式,考試科目為:閱讀與表達(中英文)、數學與邏輯。
3.復試
初試“通過”及初評“優(yōu)秀”的學生需參加復試。復試內容包括綜合面試和口語測試。
4.認定
我校根據考生初評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的加和擇優(yōu)認定保送生候選人。
認定結果由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并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予以公示后生效。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外語類保送生入學后本科階段不得轉入其他專業(yè)。
五、日程安排
2024年12月5日-12月15日,考生進行網上報名
2024年12月26日起,查詢初評結果,打印準考證
2025年1月上旬,初試、復試(清華大學校內)
2025年1月下旬,公布認定結果
六、其他事項
如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可能影響招生考試過程的情況發(fā)生,我?筛鶕闆r調整招生辦法,本招生簡章解釋權歸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所有。
七、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62770334, 62782051
傳真:(010)62782061
郵箱:zsb@tsinghua.edu.cn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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